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4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请各科室加强值班,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办 公 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