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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家禽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扬州)顺利通过农业部“2+1”评审

时间:2010-01-22 00:00:00 部门:办公室 查看次数:5405 【字体:


 

2010114-16日,农业部家禽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扬州)机构考核、审查认可与国家计量认证现场评审会议在扬州举行,本次评审组由农业部饲料质检中心(成都)柏凡常务副主任担任组长,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管丽凤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农业部畜禽产品质检中心(武汉)肖后军主任、农业部畜禽产品质检中心(杭州)朱聪英副主任和农业部家禽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徐桂云副主任。

评审组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则》等有关规定,通过听取高玉时常务副主任关于中心复审以来的三年工作汇报、察看实验室和测定现场、查看档案资料、安排现场考核试验、抽调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笔试、召开座谈会以及对陈宽维主任和高玉时常务副主任两授权签字人考核等方式对中心体系运行和检测能力进行全面评审。通过三天评审,评审组认为中心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和设施与环境六个方面,基本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基本条件》的要求。同时基本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则》要求,在申请承检的514个产品,40个参数,具备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同意通过机构考核、审查认可与国家计量认证现场评审。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市场经济信息处副处长闵小平、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邹剑敏所长、邢进才书记、陈宽维副所长兼中心主任、戴有理副所长、王克华副所长等出席了首次会议和末次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农业部家禽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扬州)顺利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考核、机构审查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的现场评审,通过这次复评审,中心检测能力发生了质的飞跃,在原有品种性能检测的基础上,具备对家禽产品和饲料品质以及质量安全的检测能力。中心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为我国《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贯彻与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促进我国家禽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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