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人事部门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规定,请符合初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填写初定表一式叁份,于5月20日前上报所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办 公 室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