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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2-26 00:00:00 部门:办公室 查看次数:5621 【字体:
关于做好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并结合我所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级领导的考核。所级领导应对本人2011年度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廉内容为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和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在全所总结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
二、中层干部的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除认真总结个人工作外,还需对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和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部门副职不需做述职报告,但必须参加全所中层副职的民主评议。
三、一般职工的考核。一般职工需对自己一年来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防止过于简单。并在部门内进行民主评议。
四、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1、2011年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级。但部分已执行定级工资的新进人员考核时要定考核等级,并作为今后工资晋级的依据。
2、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内退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均不参加年度考核。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次比例需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一般职工人数少于6人的科室人员将分扬州、邵伯两地集中进行评优。
4、年度考核必须在个人书面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所形成的材料必须用蓝黑或炭素墨水钢笔或档案笔认真填写,并于2012年1月10日前由科室集中上报办公室。
5、年度考核表可到所网站上进行下载打印(16K正反面打印)。
6、我所事业编制外人员(合同工)由所在部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蚕种场职工考核按本通知组织,并将优秀人员名单报所部一并表彰。
7、2011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方案见附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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