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工办、农委,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修改稿)》中有关竞聘条件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统计本市本行业或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人数,于2010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省农委人事处,并附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获奖情况。
附件一:农业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人事处
二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一:农业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
第一条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竞聘二级岗位:
(一)人才类
1、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
2、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专家;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7、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8、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9、“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0、省“333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二)奖项类
1、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一);
2、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4、中国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第二条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5年、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之一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两类条件各一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三类条件各一者,可直接申报竞聘二级岗位:
(一)奖项类
1、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七)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2、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4、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5、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中华农业科技奖(个人排名前三),或国家级星火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省农技推广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省农技成果转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6、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二)。
(二)项目及成果奖
1、国家“973”计划课题负责人
2、国家“863”计划项目负责人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
4、国家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负责人
5、主持承担过2项及以上国家科研项目或5项以上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6、以第一完成人获得3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被开发转化,且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7、主持育成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新品种(动物新品系或配套系)1个及以上,并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应用,或主持育成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通过的植物新品种(动物新品系或配套系)3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
8、项目研究成果为中央政府或有关部委采纳、推广应用,并产生重要影响者(第一完成人)。
(三)人才及社会影响类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国家或教育部、科技部、卫生部、农业部、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省以上重点学科主要负责人;
4、省“333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5、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
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系统事业单位部分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调查的函
时间:2010-10-22 00:00:00 部门:办公室 查看次数:6094 【字体:大 中 小】